深圳婚外情调查:婚外情取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3-06-14 09:17:51
夫妻一方出轨是一种反社会主义婚姻道德、妨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往往导致合法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离婚。《婚姻法》有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但是要以一方出轨为理由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否则很难得到法庭的支持。那么婚外情注意搜集什么关键证据,有哪些?
婚外情注意搜集的证据: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解析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